不同風格的婚姻關係的利弊

每種家庭關係模式都有它的優缺點,所以不能說一個模型是獨一無二的,另一個模型是非常不好的。 每個人都應該選擇哪種家庭關係對他來說是最容易接受和最方便的,這取決於自然和氣質,以及一個人的成長。

對一個人來說,了解哪一種關係模式是他最能接受的,而他絕對不會接受的。 畢竟,根據大多數心理學家的觀點,共同生活中人們的幸福首先取決於他們對配偶在家庭生活中應該如何表現的想法是一致的。 畢竟,如果一個男人認為家庭中的主要事情應該是他,而且女人有信心解決家庭問題的最後一句話應該永遠在她身後,那麼這樣的一對很可能注定要不斷澄清關係和快速休息,甚至儘管有相互的激情和真誠的願望到位。

如果這個男人習慣認為妻子應該解決所有的家庭問題,並在任何問題上作出最終的決定,那麼這對配偶來說不是最好的辦法,而且這個女人在這個時候會期望男人有決心和主動,並且相信如果他是男人的話這意味著他必須解決他的問題和他自己的問題。 所以,家庭心理學家正確地相信,認為沒有壞的,好的丈夫和妻子,但有相容和不相容的人。

關係的基本模型有三種:

1.父權制模式。 在這種關係模式中,家庭中的主要角色分配給大膽承擔整個家庭和他自己的責任的配偶,通常沒有諮詢他的妻子,就做出關於整個家庭的重要決定。 在這樣一個家庭裡,妻子通常擔任爐灶的主婦和守護者,或者是一個寵壞了反复無常的女孩,他們的渴望很快就會被一位充滿愛心和關愛的父親滿足。

這種關係的好處在於,一個女人覺得自己是丈夫背後的石牆,沒有與各種世俗困難和問題的自我鬥爭。 丈夫憑藉這種關係模式,不僅具有強烈而堅定的品格,而且還能收入良好。 配偶之間父權關係的主要缺點是妻子完全依賴她的丈夫,丈夫有時會採取極端的形式,並威脅一個女人完全喪失自己的身份。 此外,如果一個男人突然決定離婚,那麼一個在婚後多年不習慣生存鬥爭的女人可能會感到不快和無助,而且無法安居樂業,特別是如果孩子和她在一起,而前配偶會減少物質幫助到最低限度。

2.母權模式。 在這樣一個家庭裡,家長的角色是由妻子執行的,妻子不僅控制預算,而且完全採取對家庭至關重要的所有決定,而且經常試圖影響配偶的興趣和愛好。 這種關係通常是在一個家庭中形成的,一個女人首先比一個男人賺得更多,其次,性格更強,不怕承擔傳統的男性責任和家庭責任。 一個男人也可以對這種關係感到滿意,即使不是非常渴望領導能力,尤其是如果在他的童年時期,他在他眼前也有類似的父母的例子。 這種關係的不利之處可能在於一個強壯的男人突然夾帶妻子,而與此相比,永遠順從和安靜的配偶似乎對她無趣和無趣。 雖然一個強壯和霸氣的女人不可能與一個強壯有力的男人和平共存,但即使在建立關係的時候,這樣的女人也往往不會放棄他們舒適溫馨的丈夫。

3.合作夥伴模式。 通過這種關係模式,配偶通常擁有平等的權利,並分享權利和責任。 理想情況下,他們既有共同的利益,又被認為是與他們自己不同的合作夥伴的利益。 在這樣的家庭中,配偶通常擁有大致相同的地位和收入,這不會讓配偶之一認為自己比伴侶更好,更成功。 配偶的重要決定只有通過彼此協商才能做出,家庭經濟責任平等分配。 這種關係的優勢在於每個合夥人在婚姻本身作為一個人和獨特的個性彰顯其能力。 而這種負面影響可能是配偶之間產生的競爭意識,也可能是以某種方式超越伴侶的慾望,這可能導致配偶之間的逐漸冷卻和相互疏遠。 為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夫妻之間不僅應該有激情和相互的同情,還應該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