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的核心往往是父母堅持自己的願望。 受到父母壓力的兒童開始抵制,而這導致不服從,固執。 通常父母要求或禁止兒童做任何事情,都沒有足夠解釋禁令或要求的理由。 這會導致誤解,其結果是相互固執,有時甚至是敵意。 有必要找時間與孩子談話,爭論所有的禁令,以及父母提出的要求。 如果有必要分幾班工作以確保家庭的物質需求,許多父親和母親會感到憤怒,在哪裡找時間。 但是,如果家庭中沒有正常的關係,那麼誰需要這種物質支持呢?
有必要和孩子一起散步,說話,玩耍,閱讀有用的文學作品。 此外,父子之間衝突的原因可能是後者自由的限制。 應該永遠記住,一個孩子是一個有權享有自由的獨立人士。 當兒童與父母之間的誤解惡化時,心理學家將兒童成長的幾個階段區分開來。 此時與成年人發生衝突的次數更多。 第一階段是三歲的孩子。 他變得更加反复無常,固執,任性。 第二個關鍵年齡是七年。 再一次,孩子的行為表現為失禁,失衡,他變得反复無常。 在青少年時期,孩子的行為具有消極的特徵,工作能力下降,新的興趣取代舊的興趣。 此時,家長必須正確行事。
當一個孩子出生時,他的家庭成為他的行為模式。 在家庭中,他獲得了信任,恐懼,社交,羞怯和自信等品質。 而且他還了解衝突情況下的行為方式,父母向他展示了這些行為,但沒有註意到它。 因此,重要的是父母和周圍的孩子在他們的言論和行為上更加細心。 所有衝突局勢應盡量減少並和平解決。 孩子應該看到父母不滿意他們已經達到了目標,但他們設法避免了衝突。 你需要能夠向孩子道歉並承認你的錯誤。 即使孩子給你帶來了很多負面情緒,你也應該冷靜下來,向孩子解釋你不能用這種方式表達你的感受。 孩子的紀律問題可能導致衝突。
當孩子很小時,父母限制他的自由,確定孩子感到受到保護的邊界。 一個小孩子需要一種安全感和舒適感。 他必須覺得自己是所有為他完成的中心。 但隨著孩子的成長,父母需要通過愛和紀律來重建他的自私自然。 有些父母不這樣做,沒有任何紀律地將孩子包圍在愛與關懷之中。 尋求避免衝突的成年人給予孩子完全的自由,一個不受控制行為的利己主義者成長起來,一個小暴君操縱他的父母。
另一個極端是父母要求無條件地滿足他們的所有要求。 每次撫養一個孩子,這樣的父母都會告訴他他正在掌握權力。 有它的孩子缺乏獨立性,長大了受到威脅,沒有父母不能做任何事情。
反過來說,抵製成年人要求的孩子往往長大了,無法控制。 父母的任務是找到中間人,保持明確的父母地位,同時關注孩子的感受和需求。 一個孩子是一個有權利的人,因為他的童年,以他的錯誤和勝利為生。 在青少年時期,當一個孩子11到15歲時,父母的錯誤是他們不准備讓他們的孩子看到一個擁有自己想法的新人,這個目標與他父母的觀點不符。 隨著兒童 - 青少年的生理變化,觀察到心情跳動,他變得易怒,易受傷害。
在對他自己的批評中,他看到了對自己的厭惡。 家長青少年需要適應新形勢,改變一些舊觀點,規則。 在這個年齡段,有一些青少年完全合法地聲稱。 他可以邀請他的朋友在當天出生,而不是他父母強加給他的那些人。 他可以聽他喜歡的音樂。 還有許多父母需要控制的事情,但不像以前那麼明顯。 有必要降低父母對孩子生活的關注,讓他表現出更多的獨立性,特別是為了家庭的利益。
但是你不能容忍一個少年的無禮和粗魯,他必須感受到這個界限。 父母的任務是讓青少年感受父母的愛,知道他們理解他,並會永遠接受他的所作所為。 當然,一方面,父母生下一個孩子,撫養他,給他一個教育,並在困難的情況下支持他。
另一方面,父母經常想要控制自己的孩子,影響他的決定,選擇朋友,興趣等。 即使父母給孩子完全的自由,他們認為,即使沒有註意到它們,他們仍然在執行一些計劃時束縛孩子。 因此,兒童遲早會離開他們的父母,但有些人因為醜聞,對父母的怨恨而離開,而其他人則以感激和父母的理解離開。 他這樣的衝突,家庭中的父親和孩子是真理的兩個方面,我們希望你的家人能夠得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