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和皮膚護理
只有醫生可以確切地確定孩子何時準備去農村和海邊度假,以及去游泳池。 應該牢記下列一般性建議:
- 如果孩子還沒有翻個月,不要把它帶到海裡。 如果街道上的溫度超過+ 30°C,請勿將其帶出室外:這種溫差對兒童有害。 但只是把孩子留在房子裡是不夠的:床應放置在涼爽,通風良好的地方,沒有草稿。 - 如果孩子還沒有6個月大,最好避免長途旅行(超過5小時),不推薦將孩子帶到海裡。 他也不應該長時間停留在陽光下:他的皮膚還沒有準備好塗抹防曬霜,對於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來說,它們有毒性作用。 在選擇目的地時,重要的是要記住,雪,沙和海水反射陽光,增加寶寶皮膚燃燒的風險。 如果你要去山上,請記住,在海拔高的地方,你不會受到陽光的照射。
- 不要忘記,即使是在傘下的人,反射的太陽光線也會導致休息時燃燒,並且從高溫的空氣中可能會產生中暑。 最好等待涼風的樹蔭下的熱量。 6個月至4歲嬰兒的皮膚非常嬌嫩,需要保護,因為在這個年齡出現的曬傷會產生嚴重的長期後果(兩次或更多次發生在兒童水皰之前的曬斑顯著增加皮膚癌的可能性),所以需要採取特殊措施:
- 限制從早春到深夜,從早上11點到下午4點,嬰兒在陽光下停留。 這同樣適用於住在公共花園,海灘,梯田或街上。
- 如果你的寶寶一直在陽光下,他需要適合年齡的防曬霜,最好由治療師或皮膚科醫生推薦。 即使天色多雲,孩子離開房間前半小時也應塗上一層防曬霜。
- 如果你已經離開去年的防曬霜,最好扔掉它併購買一個新的。 如下,關閉瓶子,避免受熱和陽光直射。
- 如果嬰兒有新鮮的疤痕,在休息期間應避免陽光直射。 不要使用含酒精的香水和乳液。 如果你正在帶嬰兒在散步嬰兒車散步,你應該降低遮陽板,並把巴拿馬放在孩子身上。 穿淺色淺色衣服,遮住雙腿和雙手。 不要忘記保護耳朵,脖子和臉部的巴拿馬。 非常明亮的太陽會傷害眼睛,建議使用防紫外線的眼鏡(請諮詢醫生)。 現在我們知道嬰兒存在哪些優點和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