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時代的特點

孩子的年齡較小的年齡被認為是6歲到7歲,當孩子開始上學時,並且一直持續到10或11歲。 這個年齡段的主要活動是培訓。 這段時間在小孩的生活中對心理學有著特殊的意義,因為這個時期在每個人的心理髮展中都是一個質的新階段。

在此期間,孩子正在積極發展情報。 思維得以發展,因此有助於對記憶和感知進行定性重建,使它們成為規範的,任意的過程。 在這個年齡段,孩子會考慮具體的類別。 到小學時代結束時,孩子們應該已經能夠進行推理,比較和分析,得出結論,能夠區分一般的和特殊的,從而確定簡單的模式。

在學習過程中,記憶發展的方向有兩個方向:語義和言語邏輯記憶作用的強化。 在學校開始學習時,孩子被視覺形狀的記憶統治,孩子們由於機械重複記憶,沒有意識到語義聯繫。 正是在這段時間內,有必要教孩子區分記憶任務:必須準確地記錄某些東西,並且逐字地記住,而且一般來說就足夠了。 因此,孩子開始學習有意識地管理自己的記憶並調節其表現(複製,記憶,記憶)。

此時,恰當地激勵孩子很重要,因為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記憶的生產力。 女孩的任意記憶更好,但因為他們知道如何強迫自己。 掌握記憶方法的男孩更成功。

在教學過程中,學生不僅感知信息,而且已經能夠分析信息,即知覺已經成為有組織的觀察形式。 老師要組織學生在各種物體的感知中的任務,他必須教導識別現象和物體的重要標誌和性質。 比較在兒童中發展感知的最有效方法之一。 用這種發展方法,知覺變得更深,並且錯誤的出現顯著減少。

年輕的小學生不會以他的意志堅定的決定來調節他的注意力。 與那些知道如何專注於復雜而無趣的工作以在未來取得理想成果的老年男生不同,初中生只有在有“親密”動機的情況下才能強迫自己努力工作,例如以讚美或積極的形式出現。 只有在教材以清晰明了的方式突出顯示時,注意力才會變得或多或少集中和可持續,從而使孩子有一種情緒化的態度。 小學生的內部地位也在變化。 在此期間,兒童聲稱在班級的個人和商業關係系統中佔有一席之地。 學生的情感領域越來越受到與同學關係發展的影響,而不僅僅是與老師的溝通和學業上的成功。

在這個年齡段的孩子的特點是具有以下特點:立即採取行動的傾向,沒有權衡所有的情況,沒有思考,衝動(這是由於對行為的有意調節弱); 一般缺乏意志,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不能克服一切困難,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 通常情況下,固執和反复無常是成長的結果,這種行為是對學校系統要求的抗議,反對需要做“必要”的事情,而不是“想要”。 因此,在較小年齡的教育期間,孩子應該具備以下素質:思想觀念,反思,隨意性; 孩子必須成功掌握學校課程; 與朋友和老師的關係應該處於一個新的“成人”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