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母親計劃

最近,為了克服不孕症,越來越多地使用替代孕產。 代孕媽媽的地位在於父母的胚胎(在他們稱為顧客的代孕計劃中)是由代孕母親收穫的,她自己與生下的孩子沒有親緣關係。 在20世紀70年代後期,當第一個“試管嬰兒”誕生時,這種代孕模式首次被使用。 這種代孕母親開始被稱為“妊娠”。 在俄羅斯,允許代孕母親,但在一些國家,禁止訴諸代孕母親。

在某些情況下,代孕婦方案(例如,如果由於手術,婦女不能生育)是婦女生育孩子的唯一機會。 由於沒有子宮,可能會發生不孕症,子宮由於分娩時出血,肌瘤而被切除。 有時子宮畸形或嚴重疾病干擾妊娠正常結果的婦女訴諸代孕母親的服務。 代孕母親可以被已經多次將良好胚胎移植到子宮的那些婦女使用,但是所有嘗試都失敗了。

由於宗教原因,有些國家禁止這種方案,但在俄羅斯聯邦,“家庭法”規定了代孕母親的法律秩序。 根據現行法例,代孕母親有權決定孩子的命運。 簡而言之,代孕母親可以保留她的孩子,而且你無能為力。 代孕母親拒絕後,遺傳父母才能將孩子帶到自己身邊。 迄今為止,醫療方面的問題直到訂單結束才得到理解。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涉及到幾個人 - 代孕母親,當然還有遺傳父母。 代孕母親可能有自己的家庭,在此之前她有一定的義務,所以儘管事實上雙方都以書面形式簽署了所有文件,但有些情況下的決定會發生變化。 法律允許這樣的發展。 由於基因父母出於某種原因不希望有一個共同的孩子,妊娠可能會中斷。 在代孕媽媽身上,有一個重要的點 - 找到一個健康的女人。 不幸的是,大約一半的代孕母親存在輕微的健康問題,因此不可能完全排除檢測到的慢性病理惡化(因為遺傳父母可以拒絕未來的孩子)。 是的,而且由於免疫力下降,懷孕期間也不會有新的疾病排除,這一事實也不能。

據統計,使用這種受精方法的懷孕發生率約為30%,與體外受精方法中的百分比相同。 但在第一例(代孕母親)中胚胎的存活率要高得多,通常是多胎妊娠,這是由於高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健康的代孕母親可能會發生宮外孕(在2%的代孕母親中發現)。

未來新生兒的身體和心理健康取決於女性如何謹慎運送。 在某些情況下,參與代孕母親計劃的女性有一位母親對未來孩子的感受,這使她在心理上難以將孩子交給遺傳父母。 儘管有這個因素,但婦女反复參與這個項目的情況是眾所周知的。 參與該計劃的代孕母親如實履行其義務 - 他們對此感興趣。

替代母親被注定要失去子女的人使用,這個計劃能夠為他們解決重大的社會問題,並給他們一個擁有自己的孩子的機會。 一般來說,在“客戶”嬰兒的家庭中,她們都非常值得期待,當然也非常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