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情況下,關於照顧嬰兒的公告都是提供給他的母親的,但很多人都在考慮是否有其他人可以照顧他們的病孩,也就是不是母親,而是例如祖母,阿姨或父親,並因此生病。
法律對這個問題給出了以下答案:“無行為能力的工作清單只能發給照顧孩子的人(監護人,館長,其他親屬)。” 俄羅斯聯邦社會保險基金解釋說,任何親屬都有充分的權利為患病兒童照顧病假。 同時,沒有關於是否有聯合住所的規定(也就是說,沒有必要為孩子和照顧他的人提供一張居留證),並且獲得病假也不需要確認親屬關係的程度。 法律支持部的專家指出:“根據成年人的說法,在工作能力喪失的名單中,只表明他是一個生病的孩子 - 祖母,姐姐,阿姨”。
病假付款
這個問題讓任何關心生病孩子的人擔心,因為坐在家裡不行,你不得不花錢買藥物,而不僅僅是。 投票的時間和支付直接取決於孩子的年齡。
有基本指標:
- 如果孩子的年齡不超過7歲,那麼照顧孩子的人(無論父母是否為父母)可以照顧恢復期所需的孩子。 請記住,您將只在六個日曆日內獲得支付,而在第一個日曆年內不會再支付。 超過60個日曆日,父母(或其他親屬)可能無法工作,無需擔心他會因曠工而被解僱,但護理患病兒童的護理人員不會收到。
- 如果孩子的年齡超過七年但不超過十五年,那麼照顧他的父母或其他人可以在病歷上不超過十五個日曆日。 公告的總天數在整年內不受限制。 對於每種疾病,最多可支付15個日曆日。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一年內只有醫院45天的醫療費用被支付。
- 如果孩子需要15歲以上的孩子,家庭成員將僅收到3個日曆日的公告。 但在某些情況下,醫療機構的醫療委員會決定家屬沒有足夠的3天,然後公告延長到最多7個日曆日。 今年的總天數是無限的。 在這種情況下,只需支付投票的7個日曆日(不超過)。 但在支付票的日子裡只有三十天。
例外的醫院日數
規則的例外情況是那些孩子的父母或其親屬在生病時必須花更多時間陪孩子。 而且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或其他親屬不僅有權比平時更長時間照顧孩子,而且這些日子也會得到好處。 這些例外:
- 如果孩子還沒有15歲,但他是殘疾人,那麼照顧他的人不是60天,而是120天(歷年)。
- 當一個人關心一個不滿7歲且患有嚴重疾病 - 糖尿病,腫瘤,哮喘,肺結核的孩子時,他將獲得90天的病假;
- 如果孩子不滿15歲並且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那麼所有與孩子一起住院治療的日子都將全額支付。
- 如果未滿十五歲的青少年患有惡性腫瘤,包括造血,淋巴組織的癌症,或者如果孩子因其接種疫苗而患病或感染(該疾病與術後並發症有關),則父母留在家中的整個時間兒童在門診護理或在醫院與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