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後,孩子會與誰保持聯繫?

關於兒童的家庭糾紛相當普遍。 這提出了一個棘手的問題,在父母離婚後,孩子會與誰保持聯繫? 配偶離婚時遇到的主要困難是,孩子只能留在父母的一方。 如果離婚後的夫妻之間保持良好的關係,並繼續相互交流,無論如何,舊的生活方式將永遠留在過去為所有家庭成員。 一般來說,孩子們和他們的母親待在一起。 雖然這並不總是考慮到孩子的興趣和願望。

在確定婚姻解體後誰留在孩子身上的爭議的基礎是前夫與妻子之間的衝突。 儘管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父母的權利是相同的,但在法庭上,居住地通常由母親決定。 但是,沒有必要把現有的司法慣例作為一個公理。 根據俄羅斯“家庭法”的規定,考慮到父母分居,居留權由父母協議確定。

如果父母沒有達成協議,他們之間的爭議就由法院解決。 在做出決定時,法院必須出於兒童的利益考慮他的意見。 此外,在考慮這個問題時,法院必須考慮到孩子對父母,姐妹和兄弟的依戀,孩子的年齡,父母的道德品質,現有的母子關係以及父子之間的關係,為孩子的發展和撫養提供舒適條件的可能性例如父母的實際情況,工作方式,活動類型等)。

在確定父母離婚後孩子的生活地點時,直接參與適當的照顧,養育孩子等也很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庭上,父母經常談論照顧祖父母的孩子,他們認為這是決定孩子生活地點的重要原因。 對於這個論點,法院通常是持懷疑態度的,因為它是關於居住定義的爭端的當事方,而不是其他人。

另外,有些人錯誤地認為確定居住地的主要因素是父母其中一方的財產狀況。 但值得注意的是,判決離婚後子女生活在何處的訴訟基礎並不是保護父母的利益,而是保護兒童的利益,維護他的權利。

這就是為什麼經常足夠的情況,如果父母的收入存在差異,法院會對收入少於其他配偶的父母的子女的居住地做出決定。 通常,由於收入較高的父母的工作日更加飽和,有時不規律,長時間出差頻繁,因此無法為未成年的兒童提供全面的護理並進行適當的培養,這一事實決定了法院的這一決定。

最常見的分歧涉及這樣的事實:一方父母不允許第二方父母在離婚後與孩子溝通。 這種行為的基礎是一種錯誤的觀點,即在離婚後與父母分居的父母喪失了父母的權利。 但是,這當然不是這種情況。

父母權利的出現及其終止與男性或女性是否結婚無關。

根據俄羅斯“家庭法”的規定,與孩子一起生活的父母無權干涉第二方父母與孩子的溝通,如果此類溝通不以任何方式損害兒童的道德發展,精神和/或身體健康。 只有法院才能確定父母正在做什麼傷害,而絕不是第二位父母。

如果其中一方父母拒絕給予第二方父母與孩子溝通的時間,法院可以命令有罪的父母不要干涉該溝通。 不與兒童同住的父母有權知道他的孩子正在發生什麼,包括從醫療,教育和其他機構接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