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婚姻合同

我們都墜入愛河,失去了我們的頭腦 - 一生只有一次,有人曾多次。 最重要的是 - 在結婚時不要失去理智。 “一切都會好的,我們彼此相愛。 婚姻契約對彼此來說是荒謬和不尊重的“,我們都這樣說,並且這麼認為,害怕傷害和侮辱我們的一半。 時光流逝 - 愛情消逝,有人分手,留在破槽。 為了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今天我們將討論“婚姻和婚姻契約”。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更加強調婚姻契約,如何正確地結論以及是否應該完成。 今天在我們國家並不是那麼流行的締結婚約的原因,因為只有在俄羅斯特別傾向於相信熟悉和陌生的人。

因此,“家庭法典”第40條和第42條規定,婚姻合同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代表雙方進入婚姻的利益或界定婚姻中和解除婚姻後的財產權利和義務。 婚約禁止配偶在解除婚姻時出現不必要的問題。 婚姻合同決定工會解散時各方的財產究竟是什麼,分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收入和支出的分配方式。 您可以在合同中輸入與財產關係相關的任何條件。 婚姻合同決定哪種財產製度將用於婚姻 - 共同的,共同的或單獨的。 共同所有權 - 財產共同所有權,除非另有規定,否則使用這種制度。 股權 - 即最初確定配偶的股份。 只有在這種制度下,未經另一方同意才能出售,交換,遺贈財產。 可以為所有或某些類型的財產建立單獨財產製度。

婚姻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可能受限於可能取決於其發生或不發生的條款或條件。 例如,如果您處於某個職位並且您的收入下降或者您根本無法掙錢,則您有權提供一項條款,讓您的配偶在懷孕期間有義務保留您。 婚姻合同不限制戀人的法律行為能力或法律保護的權利。 它也不能規範你之間的個人關係,你和孩子之間的關係,或者它不能讓你們中的一個人處於不利的情況或職位。

婚姻合同可以在婚前或結婚後的任何時候完成。 婚約在婚約當日生效,或者婚約後訂立合同,則生效時刻為公證時刻。 合同以書面形式結束,並由各方簽署並公證,第三份保留在公證處。 合同可以通過雙方協議或其中一方的倡議終止或修改。 不允許一方拒絕執行婚約。 合同的運作在結婚後終止,例外情況是工會終止後的婚姻合同中規定的條件。

如果你想簽訂一份婚姻合同,你需要向任何一家律師事務所申請,你將在所有問題上被徵求意見,並且將會提供一份標準的婚姻合同,你可以改變自己的條款。 “信任,但檢查” - 說諺語,所以有時你需要聽取明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