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的利弊

這種婚姻既有支持者又有對手。 同樣,雙方之間的分歧導致了兩國關係的破裂。 大多數情況下,這種情況發生了:一個男人想要給女孩起名字和“響個不停”,但她卻表示她還沒有準備好採取這樣一個決定性的步驟。 否則有這樣一個選擇:“呃,至少殺了”你需要一個丈夫,但他不明白為什麼護照中這個“無意義”的郵票是必要的,因為他們已經非常相愛了。 當然,當雙方的位置重合時,這是美好的。 但是,我們仍然試圖獨立評估公民婚姻的所有利弊,並突出其利弊。

反對公民婚姻引用的第一個也許也是主要缺點之一 - 法律上的不安全。 一個非常重要的論點。 猝死,出於某種原因或其中一個室友,並且很可能你不會擁有任何財產權利。 根據法律,這將會直接和正式的親屬。 當然,你可以證明一個公民婚姻。 確認將分享生活,共同的孩子或消費賬戶。 但要證明第一點並不容易。 他經常會導致長期的法律訴訟等後果。 即使是最有經驗的律師也不能在公民婚姻中分割被收購的財產。

另一方面,隨後的財產分配對於同居者來說並不總是重要的。 因此,如果你沒有“挑選”自己選擇的目標,那麼首先缺乏公民婚姻不應該嚇倒你。 在極端的情況下,你總是可以寫一個遺囑。

另一個問題是那些普通的孩子。 據統計,在公民婚姻中出生的孩子,出生早產和虛弱。 這一事實可以用心理學來解釋:母親在懷孕時有時會開始思考:“如果丈夫突然離開了嗎?”在任何時候都很難成為單身母親。

但假設孩子出生健康,家庭生活安康。
無論如何,對於那些想要在沒有共同孩子的情況下測試他們的感受的人來說,公民婚姻是一個理想的解決方案。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大部分公民婚姻問題都可以解決。 另一方面,有必要有意識地解決相同的問題,而不是為了一個合作夥伴對另一個合作夥伴的利益。 選擇是你的。

Tatyana Martynova ,特別為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