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至30個月的時候,當孩子學會移動時,孩子和成人之間的衝突很容易出現。
渴望知識和孩子天真的惡作劇迫使父母嚴格控制,或者相反,忽視暴力孩子的利益。 如果你在餵食,睡覺或穿衣時沒有得到“合作”,那麼這個孩子正在試圖強迫。
強制只會加劇抗議。 如果通過懲罰,成人也不一致,那麼不服從就會增長。 例如,父母經常工作到很晚 - 他們沒有機會一直處理孩子。 或者母親和父親分開居住,被激怒並認為自己有罪。
他們提出不合邏輯的要求,向孩子展示他們不應該嘗試的方式。 而孩子仍然是反复無常的。
父母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而變得咄咄逼人,在孩子身上摧毀了一種安全感。 結果,他變得不服從,與父母分離,甚至可能以敵意對待友好的談話。
三歲的孩子已經形成了行為和交流的基本特徵。 現在,重要的角色將扮演家長支持孩子自尊的能力。 有必要鼓勵他的獨立性,同時也要讓孩子麵對不恰當行為的後果,不得懲罰。 如果家長和孩子之間的關係缺乏溫暖和敏感,那麼他們之間就存在著不信任和痛苦:溝通只發生在非常必要的事情上,並且孩子正在努力通過任何方式實現他。
在家裡獲得侵略性的孩子可以在幼兒園裡演示。 教育工作者抱怨,父母形成了一個無法控制的孩子的形象,敵對和不服從。 孩子不接受溝通規則,因為你很少需要付費,因為他們被用作控製手段。 生活在害怕懲罰之中的孩子是由外在動機組成的:他為了取悅別人而做了一切事情。 內部風格錯位:你可以說謊,但你不會遇到。
一個2.5歲的孩子不應該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但反复無常的孩子需要幫助冷靜下來 - 他不知道如何去做。 要做到這一點,盡可能多地使用不同的方法,這將是他的一個例子。 為了抑制感覺,孩子有必要區分它們。 幫助理解:“你很傷心”,“你很生氣”等等。
鼓勵孩子在此基礎上形成自尊。 不要僅限於“做得好”這個詞,而應該具體說明:“今天,當你生氣的時候你可以冷靜下來。 聰明!“
與孩子一起參與日常活動。 所以他會學會自己解決問題,並且在感情壓倒時能夠依靠你。
如果孩子h h不樂,不要生他的氣。 冷靜地找出他不喜歡或擔心的事情,並嘗試找到一個解決方案。 請記住,立即的懲罰不會導致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