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幼兒園兒童的權利

“兒童權利公約”是保障兒童權利的國際法律文書。 它結合了國際標準的高社會道德和法律規範以及成人和兒童溝通的教學基礎。

孩子的權利

在幼兒園中保護兒童的權利基本上是不應該在身體或情感上受到壓力。 這種影響導致人格,個性發展的延遲。 兒童不應受到兒童機構工作人員的不斷批評,威脅和言論,表現為降低自尊和壓制個人的形式。

孩子是一個非常脆弱的生物。 發生在他身上的每一件事都在他的靈魂上留下了一個明確的標記。 應該記住,兒童是平等的伙伴。 他們信任成年人,愛他們,他們以他們的靈魂和自發性的純潔而著稱。

幼兒園是兒童權益的倡導者。

孩子們應該熟悉幼兒園已經擁有的權利,以便為成年人的獨立生活做好準備。

每個孩子都有權尊重,不應該被冒犯和卑鄙。

幼兒園的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學家的工作旨在創造兒童機構學前兒童的舒適逗留時間,發展他們的創造能力,保護他們的健康,營養和成功的身體和情緒發展。

教導幼兒園的小公民互相了解和尊重,彼此自由溝通,利用自由交流的權利。 在溝通過程中,語言和創造性技能發展,培養了決定道德行為,尊重和友誼感的個人素質。

每個孩子都有權享有生活和名字。 要引導孩子注意自己的個性,培養個性意識,重視自己的社會地位,是幼兒園教師的主要任務之一,每個孩子都受到尊重並受到尊重。

我們孩子最大的財富就是他們的健康。 每個學前機構的小訪客都有權獲得醫療保健,並在必要時獲得醫療照顧。

幼兒園中的孩子有權發展身體和創造能力,並且通過耐心和持續地幫助孩子學習繪畫,建模,開發舞蹈和聲樂能力的技能來照顧護士。

堅持以人道方式養育子女,幼兒園教育集體的作用對保護兒童權利具有重要意義。

下列情況應體現對每個兒童權利的保護:

在我國的一個小居民訪問的任何兒童學前教育機構中,這些列出的兒童權利應受到保護並不受侵犯。

每個孩子都是有權利的小男人,必須由成年人觀察。

為了全面發展孩子的教育和發展,有必要在幼兒園創造適當的氛圍。

請記住,如果孩子尊重孩子的權利,孩子會尊重他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