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結婚的原因

首先,我想確定被認為是“早期”結婚的年齡。 迄今為止,一個16-18歲結婚的女孩被認為是一個非常年輕的新娘。 最有利的婚姻年齡是24 - 30年的時間間隔。 為什麼如此,而不是其他?


直到20世紀初,女孩結婚的最佳年齡是18歲。 一個25歲前不結婚的女人被認為是一個老女僕,她很難安排自己的私人生活。 讓我們從當時的事實開始,那個女人的社交生活只限於農耕和撫養孩子。 照顧一個社會,照顧孩子和丈夫 - 這是過去已婚婦女的基本職責。

現代女性進行積極的社會生活,從事商業活動(往往比一些男性的位置更高),進入政治領域。 今天,沒有人會驚訝於一個大型國際公司是由一名女性領導的。 如果沒有作為妻子和母親的難以獲得的適當教育(可能是以一種無音節的方式),一個如此積極和飽和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此外,婚姻制度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早婚的情況有所不同,而且是負面的,而不是積極的。

如果早些時候婚姻被認為是常態,那麼現在仔細研究早婚的原因。 據認為,年輕時的婚姻是離婚的主要原因,比如說“年輕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自發結婚並且沒有想到結婚,並且在幾年內他們不明白為什麼選擇這個人(或當選者)。

早婚的原因包括以下幾種表現形式,其中許多表現為使婚姻不穩定決定的重要時刻。

愛,溢出年輕女孩,是一種流逝的現象。 相信一個年輕女孩不能體驗到成熟的愛意。 她的身體會發生什麼,它更可能歸因於荷爾蒙的變化,而始終與愛人在一起的激情和慾望並不總是意味著愛,理解,寬恕。 當愛成為早婚的原因時,年輕人往往不能理解和接受聯合農業時發生的變化。 另外,他們面臨著許多問題和問題的解決方案。 額外的動盪可以增加缺乏自己的收入和需要與父母一起生活。

很多時候,早婚的原因是希望使年輕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合法化。 目前,許多人對這個問題不再持懷疑態度,在公民婚姻或年輕人的親密會議中沒有看到任何應受譴責的事情。 但是,對女兒的這種行為採取明確行動的父母的比例足夠大。 通常父母是女兒早婚的罪魁禍首,試圖完全控制他們並光顧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樣他們別無選擇,只能結婚並使關係合法。

父母的壓力,他們的過度監護權,無法考慮成年人(成年女兒或兒子)的意見,可能會導致強烈的願望擺脫束縛,並通過一切手段離開父母的家。 父母的過度責備,他們不斷的道德教育往往把女孩推到廢話。 建立家庭的這種原因最初並不是一個好的理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結婚的意圖並不嚴重。

早婚最常見的原因之一是無計劃懷孕。 儘管避孕藥種類最多,但年輕女孩對開始性生活極其不屑。 在這種情況下,最重要的角色是扮演母親的位置,母親必須選擇合適的詞語來向成長中的女兒解釋她的身體在進入“生育”年齡時發生了某些變化。 在任何情況下,你都不應該受到權威的壓力,因為失去信任會導致不愉快的後果(不排除母親意外地發現女兒不得不做的墮胎)。

因為第一次墮胎不僅充滿了身體上的並發症,而且還伴隨著深厚的心理創傷,因此規劃懷孕是強制性的。 如果懷孕成為婚姻的理由,那麼很難明確地說這樣的婚姻會成功和持久。 當年輕人大量參與養育孩子的時候(相信我也會發生這種情況),早婚可能會成功,如果女孩的父母更關心人們會說什麼,不注意女兒的說法,那麼家人可能並不堅強。

年輕女孩經常墜入愛河,並相信他們永遠愛著她。 然而,在經歷了離別的痛苦之後,他們可以經歷很長時間,在他們的思想會議,散步和初吻中滾動。 在這樣的時刻,這個女孩有一種危險,那就是女孩準備與第一個人結婚,只是為了忘掉不幸的愛情。類似的婚姻往往注定要失敗,因為怨恨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逝去,罪犯不想再報復,護照上的印章變得有必要。

然而,儘管早婚的離婚統計數字令人失望,但也有這樣的夫妻在很年輕的時候就與Hymeny的妻子綁在一起,體驗真愛,並意識到婚姻是一個嚴肅的生活步驟。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個女孩不感到克制,她可以接受教育,以便建立一個事業並在將來撫養子女,早婚實際上可以幫助他們更早地承擔更多的責任。 但這樣的婚姻數量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