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親密的土壤上爭吵

然而,研究家庭衝突以及婚姻關係是非常困難的,因為這個領域是個人純粹個人生活的一部分,或者說是兩個人的一部分。

在這裡,婚姻和家庭可以表現為小型的“封閉”群體,當然也包括外部人員,“入口被禁止”。 在研究家庭關係時,仍然存在一個事實,很難追查究竟是什麼造成了衝突局面。

有一點反思,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家庭爭吵的原因無疑非常多。

已婚夫婦在財富方面沒有問題。 然而,如果配偶沒有持續的積極情緒,並且明確確定某個婚姻伴侶已經準備好支持其他所有人,那麼就有可能發生衝突。 如果一個配偶不能幫助克服各種生活困難(即使他不懷疑困難會被克服) - 這是對於嚴重衝突的另一個幫助。

如果沒有親密的滿足感,那麼最後(即使婚姻沒有解體),其中一方配偶缺乏活力,缺乏積極的生計和高績效的創造性活動 - 所有這些都會導致家庭與某些或其他後果離婚的爭吵,如治。 更糟糕的是,不可能有離婚,例如,其中一個配偶認為保護家庭對幼兒的責任,但如果沒有和睦和愛,理解和親密關係,會是什麼樣的家庭?配偶...

無論什麼原因,他們都說配偶沒有主要的東西 - 從婚姻中得到滿足,所有家庭關係的完整性以及從這一切中獲得快樂。

讓我們來看看為什麼親密的理由經常發生家庭爭吵的原因。 畢竟,他們往往是離婚的基石或一起生活難以忍受的延續。

第一個原因是自卑感,侵害,一方面在另一方面。

許多衝突是基於低自尊,自己的重要性,“我在這個世界上”這個概念的價值(不要與“自我”混淆)。 任何人如果觸及侵犯他個人尊嚴的問題,當他被剝奪尊重時,最後只是在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的情況下對他進行簡單對待,他們會非常擔心。

當其中一方配偶感到擁擠,侵害了他們的一半時,這肯定會在家庭中產生一些負面情緒,並在很大程度上變成不滿,兩個人之間缺乏正面的感情。 在愛撫,配偶對彼此的溫柔,照顧她(他)以及當然在照顧和教育他們的孩子方面會看到不利的地方。 配偶之間的心理異化始於配偶之一的低自尊,並對其配偶的身份發表批評。 因此,家庭和睦,生活穩定,自我肯定被打破,相反,另一個人的無用感和價值感增加。 這些事件導致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在婚姻中,一個人不能說自己是對他的伴侶有意義的人。 相反,他開始在自己的家庭中感到一種精神上的不適,他的行為有一種克制和不安全的感覺,而不是尋找出路的日常生活(家庭)情況的能力。 他失去了妻子(妻子)的支持感,並因此失去了周圍的團結和安全感。

丈夫經常處於一個只會乞求或者甚至乞求親密的人的位置,這當然允許妻子感受到她對丈夫的權力,並且能夠登上王位。 有了這樣高的感覺就像是一個“女王”,她根據自己的情緒會屈從於她的丈夫,通過她的決定讓他感到高興,或堅決地阻止他的“不合適的”主張。

一個不了解夫妻婚姻關係的細節(畢竟這是兩個人私密的私人生活,不是這麼簡單)的男人不容易理解為什麼配偶原則上不會因為這種鄙視而使自己的思想和女性的吸引力都不真正發光看著他,也許更有天賦和才華的丈夫。 在這種關係中,一個人的自我肯定感,自我價值感每天受到創傷,逐漸降低家庭溫度,用冷計算代替溫暖的關係。 當然,這種情況不可能持續很長時間,因為我們每個人都無法無休止地接受他不愉快的情況。 這將導致與家庭隨後瓦解的嚴重婚姻衝突。

在親密的土地上出現的家庭糾紛的另一個因素是女性對身體親密感的厭惡感,而不是應有的滿足感。

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床就像一個酷刑的地方。 當然,對妻子性行為的厭惡感會轉移到丈夫身上,丈夫當然需要這樣做。 而配偶的生活要么是咬緊牙關,要么總是感覺自己是受害者(因為害怕孤獨,對孩子有責任感),甚至否認丈夫親密。 當然,對於家庭來說,這種情況的後果再次是悲劇性的。 即使丈夫無法滿足妻子的身體(心理上也是如此),這種結果也會出現。

我們不能忽視床上無聊這樣的事情。

應該特別集中處理。 請記住,臥室不是衝突的地方。 提前了解所有糾紛。

除此之外,性不應該被視為應有的東西(甚至經常發生這種情況)。 我們畫一個比喻。 他想要一份小吃,打開一個冰箱,匆匆做了一個三明治,衝下了茶或蘇打水。 不,這裡的比喻應該用不同的概念來追求。 性應該像一個豪華的燭光晚餐,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倆永遠不會無聊。

男人和女人的意見,親密的理由以及日常的婚姻生活中的不同 - 所有這一切當然是自然的,並且是最和諧的關係。 但無論如何,衝突的自然的,理性的解決可以是善意或爭吵。 這是如何理解的?

善良的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是關係的和諧,而爭吵不是由真理或良好的關係支配的,而是由主張自我的​​慾望,獲得勝利的結果,結果可以保存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充實。 儘管我們已經確定了促成婚姻關係更好解決的兩個因素,但應該牢記,爭吵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它當然會破壞這些關係。 家庭中最高的道德正是那種“愛”關係,遠遠高於“我永遠是對的,但你不是”的地位。 有爭議的關係只會激起衝突,但他們也沒有解決它。 在了解這種家庭生活文化的家庭中,漫長而愉快的婚姻生活是可能的。

然而,如果其中一個配偶為了維護家庭中的愛而決定採取第二種方式爭吵,為了證明“我是對的”,我們應該在這裡利用爭議作為一種原則上能夠解決衝突局勢的文化。 而且沒有什麼複雜的。 一方面,有必要明確(理由,如果你想)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不冒犯他人的聲音,另一方面能夠承認他的配偶的正確性,以便能夠服從這種正確性。 同時,在任何情況下,你都不需要所謂的“去那個人”,展示你的“自我”,相互指責,或者更糟糕的是,得罪了。 即使在爭論的過程中,配偶也應該有意識地不要屈服於消極的情緒,即使在爭論的過程中,也要表現出彼此的尊重,要記住,他們每個人的任務不是“堅持自己的”,不惜任何代價爭取勝利,而是要真相,即 到一個令他們都滿意的解決方案。 為此,你需要能夠傾聽你的“辯論者”,努力理解他的立場,當然也可以在他的位置上,用他的耳朵傾聽你的論點,換句話說,要多關註一下彼此。

和最後一個。

問自己:“家庭生活的快樂是什麼,簡單的人類幸福?”

也許你猜對了,答案很簡單 - 當然,這是愛,信任,溫柔,激情,意識到你不是無用的,但是誰需要並能夠幫助其他人,獲得幫助。 我認為一切。 在這裡,您可以添加家庭的物質安全,配偶的健康狀況以及最終一起度過許多愉快時刻。

在共同的生活中,把所有的事情都分成兩半:悲傷和歡樂,因為你 - 這個人是完全成熟的兩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