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孩子打他的母親

這篇文章將涉及一個六個月至三年半的孩子。 在他成長和發展的不同時刻,孩子開始檢查允許給他的那些界限。 特別是在這種方法的幫助下。 咬,拉頭髮,調整,打媽媽,爸爸,奶奶。 在這個年齡段,通常情況下,只有家庭和其他兒童才會展示的活動尚未分發。

我該怎麼做?

這個配方不是通用的,但是當孩子檢查允許的邊界時,這已經足夠了。

1.在你碰到孩子後立即告訴他你很傷心,你不再希望他打你。

2.如果中風重複,試著攔截他的手。

3.如果此時孩子在他的懷抱中,那麼在第二次嘗試之後,有必要讓他走,並伴隨著它,這樣的待遇對你來說是不愉快的,而且你不會以這樣的條件進行交流。 因此,就言語而言,我們添加了可以說明所說單詞本質的動作。

4.如果孩子已經開始哭泣,可以立即將它抱在懷裡,並對此感到後悔。 因為我們的任務不是羞辱和懲罰,而是要解釋。 一個孩子可以真正打亂從手中意外的下降。

5.如果在你再次將孩子抱在懷里之後,重複一次中風,再次將其從手中拿下,並且盡可能平靜地解釋什麼不適合你。 要做到這一點,重要的是要找到合適的詞語,使其清楚準確地表明孩子不壞,他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當然,在第二次嘗試之後,你不會立即拿起。 但即使在歇斯底里之前,你也不需要帶上它。 下次你可以手工拿著它,輕輕握住寶寶的手柄。

7.如果寶寶不在他的手上,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伴隨著行動的話來距離自己。 例如,如果你一起玩,停止這個遊戲,如果孩子跑了起來,你應該離開這個房間。

8.如果孩子在朋友或其他家庭成員面前毆打父母,非常重要的是他們不要干預這種情況,或支持教皇或母親。 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對受害者表示遺憾,並完全忽略犯罪者。 對於孩子來說,這樣一個例子表明,這種行為並不是吸引註意力的最成功的方式,更重要的是,這種方法行不通。

9.所有這些活動的一致性都很重要。 也就是說,如果你不能毆打你的母親,那麼你不能在晚上,不在早上,在訪問中,在街上或任何情況下。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通常需要2-3週的時間。

父母的錯誤,當試圖應付孩子的這種行為時:

1.“給予改變”以回應手臂上的一巴掌或一巴掌。 這一行動是錯誤的。 因為孩子們複製父母的行為。 通過這個動作,你可以向寶寶證明,在一擊的幫助下,你可以表達你的不滿,這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方式。 因此,堅持你不能小孩,你不能和父母。

2.“假裝哭泣”是一種表演。 我們不會觸及母親欺騙的事實,但我母親描繪的事實本身就是“娛樂”。 特別是對於一年半的孩子。 因此,孩子可能會繼續重複他的行為來看他母親的“表現”。

3.同樣的痛苦,尖叫聲等等。如果你的孩子沒有受到驚嚇,那麼他就可以將所發生的事情看作是“表現”。 而且,他很可能想重複一遍。

4.恥辱。 你感到羞恥...羞恥是一種社會措施,為了教育目的,如果有效的話,那是很晚的時候。 這只是一個孩子的話。

在文章的一開始就寫道,這種行為往往是對邊界的檢查。 當然,如果家裡的孩子沒有看到這種治療,情況就是這樣。 如果他自己被毆打,或者一個家長向另一個家人舉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開始改變我們自己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