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合同在離婚的情況下

院子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但由於某種原因,俄羅斯聯邦在結婚夫婦離婚時仍然對簽訂婚姻合同持雙重態度。 為了理解俄羅斯人對合同態度的本質,有必要了解合同的優點和缺點。

我需要簽訂合同嗎?

首先,一些年輕人由於他們的法律文盲,認為在離婚的情況下,他們認為沒有必要與婚約簽訂合同。 其他人認為這種合法程序在彼此相愛的人中是不適當的。 通過家庭大學課程的實際生活經驗表明,證明需要在已婚夫婦離婚時編制婚約。

製作上述文件不被視為商業交易,絕不會幻想配偶的光明感,讓他們結婚多年。 但在發生新發現的情況下,當一方當事人成為離婚發起人時,現行的婚姻合同將規範共同獲得的財產的分享。

在沒有上述文件的情況下,婚姻關係解除後,婚姻關係期間獲得的財產分成兩個相等的部分。 在試驗期間,沒有考慮到留下配偶之一的子女,財產的分配份額增加,只有一名男子在家庭工作的事實。 有時候,被收購的聯合家庭的這些部分不符合公平標準,但是不可能在高等法院對這些決定提出質疑。 因此,合格的婚姻合同起草工作將保護已婚配偶雙方的權利。

所有愛心夫婦的一個論點是,簽署的婚姻合同或合同在婚禮後立即引起彼此間的不信任感。 年輕人以其天真和熱情,不想從草擬的合同中摘錄出來,這份合同可以成功地放在安全的商業文件中,而不是被要求。 當雷擊和配偶的婚姻關係結束時,這是合同及時達成的合約記錄,其中明確規定了財產分割的條款。

當配偶不得不分割所有被收購的財產,包括公寓,別墅,汽車,櫥櫃,冰箱,床頭櫃和餐具時,管理財產分割的法律文件將有助於避免荒謬的情況。 婚姻合同規定了動產和不動產分割項目的存在。 在狗的行走,在俄羅斯立法中履行家庭和婚姻義務等荒謬事項的存在沒有法律效力。 從不符合俄羅斯法律要求的合同條款中可以看出,當文件與無能的人簽訂時,如果存在偽裝和虛偽的條款,這些文件被認定為無效。

合同的優點

這種合同的優點可以歸因於那些陳述婚前配偶財產的事實。 這個價值對於公眾人士,官員,公務員和政治家每年需要提供關於他們財產的聲明都是相關的。

這個協議的商業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其中有很多比道德減去一個道德減少得多,因為當時由於俄羅斯的心態,人們無法克服,但最終婚姻契約的普及將會和汽車保險一樣成為必需品。

成本

制定標準合同表的成本現在很低,只支付了一千盧布的公證費。 在製定包括婚姻關係各個方面的個人合同時,其價值增加到等於一萬盧布的最高金額。 同意簽訂婚姻合同必須來自夫妻雙方。 在西歐國家,起草這樣的文件是司空見慣的,人們不會引起任何關注。